工程项目对于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1)项目污染的控制。主要工作有:分析和评价项目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及噪声是否在总量和浓度上达到了国家和地方 *** 颁布的标准,评价项目实际的污染控制与项目设计之间的差距,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运转正常和项目环保的管理是否有效等。
2、(2)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主要分析项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物。
3、(3)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包括项目对于水资源、海洋、土地、森林、草原、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等方面的评价。
4、(4)区域生态平衡影响。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对于人类、植物和动物种群,特别是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综合影响。
5、(5)环境管理能力。评价内容包括对环境监测管理情况、“三同时”制度和其他环保法例的执行情况;环保资金、设备的管理;环保制度和机构、政策和规定的制订情况;环保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等。
环境后评价
1、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在开发建设活动正式实施后,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基础,以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等开发活动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评估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变化,全面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和环境补偿措施的有效性,分析项目实施前一系列预测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找出出现问题和误差的原因,评价预测结果的正确性,提高决策水平,为改进建设项目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一种技术手段。
2、环境影响后评估的目的应该是: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在建设过程中工艺流程和环保设施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贡献值是否发生变化。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模式、预测的结论是否符合当地的环境实际。系数是否要修正。当地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标准有无变化,原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否要修正。目前的环保设施能否满足环境变化的需要,是否需要调整。对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缺项、漏项或调整后的情况进行补充评价。
3、环境影响后评估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它适合于:在建设过程中工艺过程和环
4、保设施有所变更。由于当地开发活动较多,环境质量有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当地环境规划
5、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标准有所提高。在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后,需重新确定项目的
6、允许排放量。目前的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其效率不能达到原定要求,不能满足当地环境
7、的总量控制需要。其它环保主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项目。
8、主要内容应包括:环保设施的排放量核实,这部分资料可以使用竣工验收的资料,对不足部分进行必要的补充。根据国家、省、市总量控制指标重新确定项目的允许排放量。对影响区的环境质量的验证性评价。针对建设项目的实际生产过程,实际环境审计。制订环境监控计划,实行环境保护的 TQC全程控制。由于工艺、设备的改变或原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性评价。对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措施。
9、1)对环境影响预测和环保设计成果进行验证
10、2)为进一步加强过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1、3)为其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计提供借鉴
12、4)检查过程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3、5)检查环境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为环境监测断面和监测项目的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
项目建好后做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后评价还是补充评价
1、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我国环评法规定可以采取的一项制度。其是指在开发建设活动正式实施后,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基础,以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等开发活动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评估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变化,全面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和环境补偿措施的有效性,分析项目实施前一系列预测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找出出现问题和误差的原因,评价预测结果的正确性,提高决策水平,为改进建设项目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是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的一种技术手段
2、二、补充评价目前在建设项目环评中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只有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中对规划环评的规定。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审查意见一并附送规划审批机关;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充;未补充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3、三、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环评工作一直没有开展,你项目建好了,报批的时候才发现不能通过,因此不属于后评价。只能类似规划环评叫做补充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