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试车上路相关规定
1、1,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
2、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操作杆无变形。
4、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试车。
5、冷却系应机件齐全。管路不磨碰。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
路试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2、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
3、固定托架必须牢固。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
4、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5、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