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结构房屋拆除方案
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安全措施。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木结构,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
4、槽的土方开挖。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方案。
5、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拆除,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平房拆除安全措施方案
1、采用新技术。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平房。
2、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或地下室三层以上。
3、或深度虽未超过5。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4、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岩爆木结构。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或跨度超过18,施工总荷载大于10房屋。
5、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的模板支撑系统。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