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桩护岸有规范吗
有规范。
木桩护岸规范的重要点:
1、检查原材料品种、数量、质量(落叶松,强度等级TC13,长度不小于6cm,小头直径不小于12cm),且实际桩长应略大于设计桩长。
2、所用桩木须材质均匀,不能有大弯曲,木桩首尾两端连成一条直线时,各截面中心与该直线的偏差程度不能超过相关规定。桩身不能有蛀孔、裂纹货或其他足以损害强度的瑕疵。
3、木桩吊运、装卸、堆置时要注意桩身不能遭受冲击或振动。
4、木桩使用时应按运抵工地的先后顺序来使用,并检查其是否完整。
5、木桩存储地须坚实而平坦,不能沉陷,避免木桩变形。
河道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河道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了河道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提出建设原则、河道规划、河道工程建设、河道水环境、河道水生态、河道水景观、河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涉及的河道建设主要是指治河建设和日常河道管理,不包括在河道上桥、闸、坝、堰、港口、码头、水电站、水库等涉河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内容。
法律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六条河道主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
(2)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4)是否防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5)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6)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8)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9)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流域机构在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还应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本规范共分13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基本资料,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堤基处理,堤身设计,护岸工程设计,堤防稳定计算,堤防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连接,堤防工程的加固、扩建与改建,安全监测设计,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地方工程的设计。本规范面向堤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研究等相关专业人员。
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 1.0.1我国洪、潮灾害十分严重,堤防是抵御洪、潮水危害的重要工程措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大规模的堤防建设,全国已建堤防总长20余万公里,在历次抗洪、潮灾害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建、加固、扩建及改建堤防工程的任务将日益繁重,而堤防工程设计几十年来无标准可循,与大量的堤防建设需要极不适应。由于缺乏反映堤防自身特点和要求的标准,堤防工程设计难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等要求。因此,制定堤防工程设计的标准,是适应国家堤防建设的需要,也是使堤防工程建设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堤防工程设计水平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