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公建防火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分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又分高层公共建筑与高层住宅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又分一类,二类。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在防火设计上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防火分区不大于1500㎡。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防火分区不大于1500㎡。这就一类,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基本要求。(其他暂省略)。
建筑小区消防的要求
一、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要求:
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二、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住宅小区来说的话,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
高层什么情况下需设置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一般是楼顶水箱就是规范中的高位水箱。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7.4.7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
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7.4.7.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7.4.7.3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7.4.7.4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7.4.7.5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参考资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要求什么条件
1、它的的标准是按照消防车能够喷水的高度来决定的,它的标准是住宅建筑层数十层层以上,其他民用建筑、工业建筑高层一定要大于二十四米。
2、其中包括层数或高度有高于标准的建筑,将划分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起点高度和层数每个国家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并没有绝对的一个标准。
3、但是在中国,如果建筑被称为高层建筑,那么高度需要达到八米以上,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高度是一百米,如果高于一百米或者两百米以上为超高层。
4、而十层或超过了二十八米的钢筋混凝建筑也属于高层,若是高于一百米就是超高层建筑了。
5、根据相关的规定,一层到三层是低层,四到6层是多层,七到九层就是中高层,而十层或以上就是高层住宅。
6、如果用于民用建筑的话,高层住宅和单层多层住宅不能够大于二十四米,如果是高层住宅不能够大于一百米,大于一百米的民用高层住宅属于超高层建筑。
关于本次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