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摇号买房资格是怎样的摇号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杭州摇号买房的资格,只要满足杭州限购要求,身份证等资料齐全的,基本都可以进行登记,登记后进行摇号,摇到的才有资格买房。
杭州限购区新开的楼盘,一般都要通过摇号才有资格买,买二手房不需要摇号。摇号的条件:
1.杭州结婚了的本地人,在杭州房产没超过2套的,可以参加摇号买2套;
2.杭州单身或离异的本地人,在杭州没房产的,可以参加摇号买1套;
3.在杭州没房产的外地人,社保或个税交纳满2年(3年内),可以参加摇号买1套。
杭州新开楼盘买房,如果买的人多,基本都是要开发商登记,然后进行摇号。登记的时候,要求你符合限购政策,满足限购政策的才能登记,然后摇号买房。下面是2019年杭州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杭州摇号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供参考:
杭州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的情况:
1.如果是杭州户口,单身或离异的,有1套房产的,在限购区是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的;
2.如果是杭州户口,结了婚的,有2套房产的,在限购区是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的;
3.如果是外地户口,在杭州已经有1套房子的,在限购区是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的;
4.如果是外地户口,没有房产,社保或个税3年内没缴满2年的,在限购区是不允许参加摇号买房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二、杭州摇号买房具体流程
1、网络登记:要明白,摇号买房是一个比较正式的购房流程,当楼盘项目在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第二天便可以开始进行网络登记报名。
2、购房者报名:作为购房者需要随时关注开发商的动态,然后在网上报名摇号,购房者在进行了网络登记报名后,便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售楼部或者项目指定地点进行资料验证,一般来说开发商所需要的资料在网上都会公示。
3、审核:购房者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会在摇号开始前电话通知购房者摇号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指定时间进行系统摇号,摇号过程均有公证人员进行监督。
4、摇号选房:摇中号的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分批次到售楼部进行选房,大家要注意:选房的时间是固定的,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就会视为放弃选房。
首先必须符合杭州市限购政策相关规定的家庭,且楼盘项目当期已做意向登记,可参加摇号。杭州摇号可提供40%的房源,在杭州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享受先摇号,贷款事宜根据银行政策执行。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必须如实申报,保证所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后续发现的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摇号资格。
1、首先开发商公布将要销售的楼盘,在特定的时间内发固定数量的号码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上开发商指定地点摇号选房。电脑摇出名列前茅位的购房者,再由这位购房人在电脑上摇出第二位购房人。接着名列前茅位的购房人可以选房,并且在公示的房源上销控房源。
2、有的楼盘项目在开盘当天才公布房屋单价,因此我们在选房前就要看清楚每套房源的价格和层差间的价格。由于开盘当天销售处的人员较多,购房者容易出现混乱情况。建议不要只看一套房源,要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户型相个对比,全面考虑下哪个最适合自家。
三、杭州买房摇号流程
1、首轮摇号根据杭州买房摇号条件,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2、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3、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一次性公开销售当期准售房源。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购房意向登记方案,明确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地点和条件,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
三、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内接受购房意向登记,要求客户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房产情况核查证明等资料,对客户符合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并应在登记完成后出具相关凭据给意向登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无理由拒绝相关登记申请。
六、意向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理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后报送公证机构公证。
七、公证机构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主持摇号工作,应确保摇号流程和结果公正可靠。
八、摇号结果产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摇号结果有序组织选房销售工作。前序家庭放弃选房、购房的,后序家庭依次递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
九、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将摇号结果、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备案,并做好购房意向登记方案、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公证摇号结果、选房结果等证据保全。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保证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并维持销售秩序,确保安全。
十二、房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的,一经查实,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网签,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并给予公开曝光。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公证主管部门要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对本市开展商品住房摇号销售的公证事项,制定公证业务规范。要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业务指导、监督,确保本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